公司员工综合考核办法

发布时间:2026-06-29 浏览量:
公司员工综合考核办
员工考核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一环,它是对员工进行任用、晋升、调薪、奖惩、培训的客观依据,考核的过程和结果也是重要激励手段,为保证员工考核有效地进行,特制定本办法:
第一条,员工考核工作由行政部统一组织归口管理,各部门具体实施。
第二条,员工考核工作应坚持考核内容、考核标准、考核程序事先公开,考核由直属主管主持,以员工实绩和行为事实为依据,考核评分、评语对不同的人应有差别,即考核应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差别性等原则以保证考核的客观性与激励性。
第三条,考核以一年12个月为考核基础,以年终的最终考核来决定奖、惩。以两年为周期考核确定调薪和职务的晋升。
第四条,绩效考核的工作原则
1. 考核结果与员工本人见面。
2. 主管及被考核者不能将考核结果恶意泄露给他人。
3. 主管应将考核结果的主观和客观原因同被考核者沟通,使被考核者下次能予以改进。
4. 考核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,决不允许徇私舞弊。
第五条,适用范围:本规则除下列员工外,适用于公司员工。
1. 因触犯国家法律或公司规章制度有重大过失者;
2. 因私、因病、因伤而连续缺勤30日以上者;
3. 因公伤而连续缺勤75日以上者;
4. 全年各类假期累计超过30日以上者;
5. 中途离职或被开除、辞退者。
第六条: 公司将设立有效监督机制及规范
1. 监督部门将由总经办兼管和监督。
2. 各部门要明确自己岗位所属责任进行考核。
3. 各部门要狠抓考核组织和管理工作。
如考核中存在徇私舞弊、打击报复、弄虚作假行为的,要对监督部门成员给予责令纠正并通报批评,严重的要给予经济处罚。
第七条: 综合考核奖惩办法:
一、对考核人员进行年度考核,以1年的12个月为考核基础。
二、奖励和处罚细则实施办法:
1、以每月的考核为基础,与年终各部门的综合推荐相结合,再由行政部和总经办综合会评确定出最终人员名单。
2、个人参与考评的月度必须满足12个月才能进入年终考评评比。
3、个人入职日期不足一年但达到3个月以上的,不能参与年终优秀考评评比,但其每月的考核结果可作为加薪、晋职、减薪、降职、辞退等的参考因素。
4、当月除正常休息外请假(不论何种假)超过2天以上者,不能评为A级。
5、当月工作出现失误而导致公司蒙受有形或无形的损失者,不能评定为A级和B级,只能评定为C级以下。
6、当月因个人工作或态度不佳导致公司领导不满意或受到纪律处分的,不能评定为A级。
7、只要有出现C级以下的(含C级),则不能参与奖励评比。
8、奖励分为:
(1)优秀员工:在每年有12个A级的员工里面由行政部上报名单给总经办,由总经办会同相关部门主管进行综合评议,初步确定出优秀员工人选,再上报总经理审批,确定出最终人选。
当选为优秀员工的,由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人民币1000元正。
(2)模范员工:在每年有10个A级但不能有连续2个B级的员工里面由各部门主管上报名单给行政部,由行政部按照考核办法相关规定来初步确定模范员工人选,再由行政部上报总经办,由总经办会同相关部门主管进行筛选评定,最后交由总经理审批确定最终人选。
当选为模范员工的,由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人民币500元正。
(3)先进员工:在每年有8个A级但不能有连续3个B级的员工里面由各部门主管上报名单给行政部,由行政部按照考核办法相关规定来初步确定模范员工人选,再由行政部上报总经办,由总经办会同相关部门主管进行筛选评定,最后交由总经理审批确定最终人选。
当选为先进员工的,由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人民币300元正。
9、处罚分为:
(1)记大过一至三次:在每年C级或C级以下的级别数≥3个的员工里面由行政部上报名单给总经办,由总经办会同其部门主管进行综合评议,初步确定记大过的人员名单,再上报总经理审批,确定出最终记大过人员。
每记大过一次处罚300一500元。
(2)记小过一至三次:在每年有至少8个B级或2个C级以下(含C级)的员工里面由行政部上报名单给总经办,由总经办会同其部门主管进行综合评议,初步确定记小过的人员名单,再上报总经理审批,确定出最终记小过人员。
每记小过一次处罚150-250元。
(3)记警告一至三次:在每年至少有6个B级或1个C级以下(含C级)的员工里面由行政部上报名单给总经办,由总经办会同其部门主管进行综合评议,初步确定记警告的人员名单,再上报总经理审批,确定出最终记警告人员。
每记警告一次处罚50-100元。
(4)其他处罚:当月如有评为D级的:
A: 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,换岗或辞退;
B: 是正式工的,则当月记警告一次,罚款100元;
C: 在年终考核统计中,如有D级≥2个的,则直接开除,并记大过一次,同时罚款300元。
三、凡录用进入本公司的员工均适合本条例。
四、因私、病、伤连续缺勤30日以上者,或因工伤连续缺勤75日以上者、或全年各类假期累计超过30日者不在考核范围。
五、因个人工作失误而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的,则个人承担损失额度的100%予以赔偿以外,触犯法律的,送交司法机关以职务犯罪论处,并予以除名。对于上述重大失误的,不论其工作考核结果如何,均不予核算。
六、因触犯公司规章制度而导致辞退、开除的人员,考核结果也不予核算。
七、因违反公司规章纪律而受到处分的,则由行政部在当月的工作考核成绩里,减去10~50分,再重新予以评级; 同样,受到表扬、奖励的,行政部则有权加上10~50分,再重新予以评级。针对上报的考核结果,总经办有权对考核分数进行审查。
八、本细则如有同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相冲突的地方,以公司管理规章为准。
 
 
佛山市三水恒利达针织有限公司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总经办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4月